第九百六十章 沈万三的狗(1/ 2)
宴会之后,林夕和林诗诗,也算是正式走在了一起。
杨云问起来他们之后的安排,林诗诗表示,无论林夕走在哪里,她都要跟在左右,因为从此以后,他就是林夕的女人了。
林夕呢,处理完了这边的事情,自然是要回雾城,继续参加家族对自己的选拔大赛了,他表示:“我回雾城,还有些事情要做,所以,我会先去雾城。”
杨云的消息也很灵通,他大概知道,林氏集团,正在针对公子们,进行一场‘选拔大赛’之类的。
目的,规则,他就不清楚了。
但林夕执意回雾城,肯定跟这事儿有关,他也就没有去阻拦什么的,另外,他知道,林夕最近没有家族的帮忙,肯定是有原因的,他也就表示,林诗诗跟林夕去雾城期间,自己不会提供任何的帮助。
也就是说,从离开伤城开始,林夕跟林诗诗,就成了两个普通人,再也不是他杨云的女儿,和未来女婿。
林夕着急去处理雾城的事情,简单的准备后,便和林诗诗,一块踏上了回雾城的火车上。
他们选择上午到达雾城,因为林夕在来的时候,把雾城租的房子给退掉了,所以,他还要重新找。
他这么做,是因为他签下合同后,沈万三作为大股东,掌控着公司的决定权,他表示,这一期的分股,延迟到下一个季度,而这一期的收益,全部拿来投资。
所以,林夕现在,也成了个穷光蛋,房租他都交不起,而他离开伤城的时候,并没有从杨云那边,拿到什么好处,至于杨氏集团青阳区分公司,他也交给了一个他觉得有能力的人。
相当于是净身出户。
两个人唯一的资产,就是身上的几百块零钱。
不过,林夕也没有沮丧,他很有自信,以他的实力,不久后,便可以赚到钱,而眼前这些,都是很小挫折罢了。
“咱们去南区吧,雾城的南区比较偏僻,找一间破旧的屋子先住着,但我向你保证,咱们只住几天,或则,最长一个月,我就会给你换一个大房子。”
林夕笑着讲道。
林诗诗看着林夕,微笑着点点头,对于她来讲,什么破旧的房子没有住过?
她和林夕一样,成长的环境都是贫穷的,这也磨练了两个人的意志。
林诗诗知道,林夕之所以这么讲,是因为害怕自己心里面委屈,她笑着说:“以后,我就跟着你,你去哪里住,我便去哪里住,无论房子好与坏,有了你,才是一个完整温馨的家。”
林夕听到后,心里很暖,他点点头:“走,咱们去租房子。”
之后,林夕愣了下,看到林诗诗的手里面,还有一个黑色的塑料袋,他疑惑的问:“这里面装的是…”“哦,是咱们扔的垃圾,我用一个黑色的袋子套住,否则的话随地乱扔,岂不是太没有素质了?”
林诗诗回答。
林夕一把拽了过来,说:“那也应该我来拎着啊,你是女人嘛,就应该宠着,爱着。”
“可是…你已经拿了这么多的行李,还有我的皮包之类的,再说了…这么小一个黑色塑料袋,其实不用你来拿的…不累的…”林诗诗支吾道。
“再小也有重量吧?”
林夕不由分说,拿过来后,就朝着前方走去,他知道这附近有个租房子中介,那里的房子性价比很高,他要去那里问问。
林诗诗看着林夕的背影,哪怕只是一个小垃圾袋的重量,这个男人,都不想让自己来承担。
这份爱,是那么的沉重,那么的催人泪下!林诗诗长这么大,得到的关怀很少,被真诚对待更少,因此,林夕现在的举动,令她倍感幸福。
她不由想到了孙宇航。
还好,在自己选错,即将踏入永远不幸的婚姻时,这个男人出现了,他在无尽的黑暗中,将自己给拉了出来。
不然的话,她真和孙宇航结婚,等待自己的,将是永无止尽的痛苦与绝望。
“还好你没有放弃,也还好,我等到了你。”
林诗诗流下了幸福的眼泪,磕磕绊绊,终成正果,她用手背揩去泪水后,小跑着追上了林夕。
林夕带着她,来到了那间专门用来出租以前城中村那些大棚屋的中介公司,他进去后,直接问道:“咱们这边,有没有五百块一个月的房子?”
是了,林夕和林诗诗身上,这会儿只有七百块钱了,拿出来五百块,已经算奢侈的了,余下两百块,他们要努力扛过几天没收入的日子。
中介的总经理位置上,坐着一个光头,他吊儿郎当的,脚上踩着塔拉板,衣服胸口敞开着,看上去痞子气十足。
光头总经理听到对方问这种房源,头都没有抬,回答:“有是有,不过这种的居住环境很差,你们接受吧?”
“没关系。”
林夕回答。
“好,去那边签一下合同吧,押一付三,交两千块钱,我这边就带你去找房子。”
光头讲道。
押一付三?
林夕愣了下,这种破旧的屋子,不都是一个月交一次月租吗?
他说:“老总,我没有那么多钱,只有五百块,我先付一个月吧?
而且,之前的规矩,好像就是一个月一个月的交钱啊。”
“之前的规矩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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