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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2章(1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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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一日,终于来了。

我于凡间多次见过嫁娶之礼,那些娇嫩的女孩儿家穿上大红的嫁衣辞别爹娘,那些翩翩男子穿上大红的礼服鲜衣怒马。叩拜过天地高堂,便喜结连理,从此后同气连枝,相伴终生。

而我,也即将穿上大红的嫁衣,成为燧凤的新娘。

可为何,心中除了沉重,竟一丝喜悦也无。

难道从此后,我竟真的与连城诀别了吗?

连城,你还不回来吗?是不是真的要在我与燧凤成婚后你才出现,亦或永不出现。

燧凤,我便这样拖累于你,你可怪我。

如果那一年,燧凤没有来我的北海;如果那一年,我没有与燧凤走出北海;如果那一年,我没有与燧凤分别;如果那一年,我没有遇到连城。是不是这一切都还是最初的样子,你们都各自安好,而我,也不会欠你们良多,无力偿还。是不是我要将这深重的恩情和刻骨的相思永远挂在背上,生生世世负重前行。

苦,我不怕;痛,我亦不怕。我只怕没有了希望,那便如同一个活着的人,没有了呼吸。

是不是一切都没有了希望!

最后看了一眼我的连城,他如同一块精雕细琢的美玉,静若春山,美冠六界,就那么安静地躺在不远处。他分明一丝意识也无,却分明又用尽全力之力,令我踏离这里的脚步重若千斤。

我不想走,连城,我想留在这里,我想留在这里陪着你,永生永世。

可我不能,我不能因一己之私,再害了燧凤。

连城,我走了。

此一别,也许是天长地久,再无相亲之日。

但无防,我与你的人虽咫尺天涯,但我与你的心却是天涯咫尺。

从此后,我的心,便是你永久的居所。

天界果然如同甲乌说的那样,入目皆是红光,来往的仙子仙侍各个脸上带着喜气,将匆匆的脚步踏得云蒸霞蔚、千姿百态。

不想被人发现途增口舌,便隐了身直入金梧宫燧凤的书房。

几百年未曾得见的燧凤,舒朗俊逸的面上棱角分明、严肃冷历。目光沉静得仿佛千年寒潭,立于案前,悬腕握笔,在一方大红的帛卷上奋笔疾书,如不是帛卷颜色特殊,我几乎以为他在写一封兵书。

悄悄凑过去,恰逢他写毕收笔。

纤长的手指将手中之笔狠狠掷于方砚之上,溅起的墨汁将案几上铺置的流苏染得一片漆黑,一如他望不到底的深邃眼光。如玉的右手将那方大红的帛卷,于拳中狠狠揉作一团,又用力抛在案上,颀长的身躯颓然地跌坐于矮榻上,手指紧紧捏住眉心。

抻长脖子细瞧也仅瞧得见那方帛卷的一角,似是一首诗:

渡头杨柳青青,枝枝叶叶离情。此后锦书休寄,画楼云雨无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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